台灣屏東籍漁船「明進財6號」日前在台灣與菲律賓重疊經濟水域,遭到菲國漁政船要求登船受檢。行政院長毛治國今天(28日)表示,根據台菲共識,菲國公務船在該海域應該給我方1小時處置時間,此次菲國公務船行為與雙方共識顯然有落差;毛揆請外交部持續向菲律賓交涉,表達嚴正立場。

屏東籍漁船「明進財6號」25日晚間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作業時,被菲律賓漁政船要求登船受檢,海巡署第一時間派遣「基隆艦」前往協助,外交部獲報後也馬上與菲國交涉,成功保護「明進財6號」,沒有被菲國扣押脫離。

行政院長毛治國28日在行政院會表示,根據台灣與菲律賓漁業會談的共識,菲國公務船在全民英檢成績查詢2014該海域執法時,應該給台灣1小時的處置時間,並告知漁船駛離,但此次菲國漁政船作為顯然與共識有落差。

毛揆指示外交部持續向菲國交涉,表達我方嚴正立場。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說:『(原音)不過,本案菲國公務船作為與雙方共識顯有落差,請外交部向菲方交涉,嚴正表達我方立場,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。』

海巡署「基隆艦」距離事發海域7海浬,獲報後立刻前往護漁,毛治國對此也表示肯定。

毛治國表示,目前正值台菲重疊海域漁汛期,他請農委會加強宣導避免漁船越界捕漁,也請海巡署持續加強南方海域護漁部署,以保障台灣漁船作業安全。

他也表示,希望外交部與農委會繼續努力,早日簽署「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」,建立漁業爭議事件制度化的處理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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